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85.00万股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060.50万份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4年5月16日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5名激励对象授予3,9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163名激励对象授予9,060.5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不超过 13,1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25,781.749 万股的 4.02%。其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000 万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不超过 9,1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权益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45 元/股;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12 元/份。
5、激励对象的人数及范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 1,212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等待期及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1)有效期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30%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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