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08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 451,599,0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8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议人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8,3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75%,不超过 16,6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50%。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事项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六、提议人承诺
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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