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其中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汇编 2024》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本集团于 2024 年度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将本集团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2)准则解释第 17 号
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
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会计政策变
更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和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
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1-6 月
受影响的 调整后 调整前 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销售费用 553,979,783.19 730,583,292.67 -176,603,509.48
营业成本 35,896,323,958.58 35,719,720,449.10 176,603,509.48
2023 年 1-6 月
受影响的 调整后 调整前 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销售费用 413,453,064.78 609,660,006.74 -196,206,941.96
营业成本 33,135,704,190.93 32,939,497,248.97 196,206,941.96
(2)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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