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晶澳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法律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15:00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6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8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 24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14,569,629 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为 1,456,962,900 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16.2620%。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7,708,185 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为 770,818,500 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8.60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19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6,861,444 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为 686,144,400 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7.658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67,919 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 1,456,791,900 元,
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99.9883%;反对 1,550 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 155,000 元,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106%;弃权 160 张,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金额 16,000 元,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011%。
上述提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并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 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晶澳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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