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公司内控体系的设计、运行、评估和持续改进工
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职责和对应规范,规范风险应对措施,持续提升内
部控制管理水平,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
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
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来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42 家,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6%,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5%。具体单位如下: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2)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3)新余赣锋运输有限公司:系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
(4)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5)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赣锋国际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产品的销售及采购,对外投资。
(6)新余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
(7)新余赣锋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8)新余赣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专业设计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和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等。
(9)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基础地质勘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等。
(10)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金属废料的回收、加工和销售;碳酸锂、氯化锂、氢氧化镍钴锰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环保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1)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等。
(12)宁都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系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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