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6 20:05:20 股吧网页版
赣锋锂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

08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做出《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
第五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 15.7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7.55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截止目前有效的股票期权为 186.90 万份,涉及激励对象 102 名。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