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772)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日 期
江 西 赣 锋 锂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会(「董 事 会」)谨 此 宣 布,
董 事 会 会 议 将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月 三 十 日(星 期 三)举 行,藉 以(其 中 包 括)
审 议 及 批 准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个 月
的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及╱或 其 他 议 题(如 适 用)。
承 董 事 会 命
江 西 赣 锋 锂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李 良 彬
中 国 江 西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李 良 彬 先 生、王 晓 申 先
生、邓招男女士及沈海博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建国先生及罗荣女士;
以 及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金 本 先 生、黄 浩 钧 先 生、徐 一 新 女 士 及 徐
光 华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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