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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8:03:29 股吧网页版
沪电股份: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
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等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2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4、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1,529.4964 万股的 1.57%。

5、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0.22 元。

6、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行权价格。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安排、禁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和 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股票期权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2024年度、202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2024年度、2025年度的加权平均
第一个行权期 率均不低于15%,且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15%。
司同期8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26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第二个行权期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80分位率不低于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1)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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