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9 19:47:10 股吧网页版
天齐锂业:关于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4-03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2024 年 5 月 31 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 Sociedad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智利化工矿业公司,以下简称“SQM”)与 Corporación Nacional del
CobredeChile(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以下简称“Codelco”)签署了 Partnership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该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 Codelco 之子公司 MineraTararSpA(以下简称“MineraTarar”)并入 SQM 子公司 SalarS.A.(以下简称“SQMSalar”,并入后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 SQM 目前从智利
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Corporacion de Fomento de la Produccion de Chile,以下简称
“Corfo”)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根据 SQM 披露的《合伙协议》,合营公司的成立尚需满足一系列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1)取得智利国内外反垄断机构的批准;(2)完成与土着社区的磋商程序;(3)公司
全资子公司 InversionesTLCSpA(以下简称“天齐智利”)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向智利金融市
场委员会(以下简称“CMF”)提出的禁令请求(即该交易须在 SQM 股东大会上获得三分之二有投票权的股份的批准)未被接受,且没有任何有权机构发布命令阻止合伙关系的生效。此
外,协议还约定交易将以合营公司与 Corfo 需签订以下合同作为前提:(1)在 2025 年至 2030
年间增加合营公司在阿塔卡马盐湖开采锂的授权生产配额;(2)确立 2031 年至 2060 年间在
阿塔卡马盐湖开采锂的权利。如上述先决条件提前满足,交易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完
成。根据 SQM 披露的公告,SQM 和 Codelco 认为上述先决条件可能将于 2025 年上半年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要参股公
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相关进展情况

智利当地时间 2024 年 6 月 18 日,CMF 公开发布了一份名为 CMF informa que publicó
respuesta a presentación de Inversiones TLC SpA 的文件(中文译文:《CMF 关于对天齐智利提
交材料的回复》)。CMF 认为:《合伙协议》不适宜由 SQM 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 SQM 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 SQM 和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 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

(注:以上提到的主要内容来自 CMF 发布的西班牙语文件翻译的解读,仅供参考;具体
内容请以其发布的西班牙语文本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成立合营公司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向 CMF 提出的禁令请求(即该交易须在 SQM 股东大会上获得三分之二有
投票权的股份的批准)未被接受,且没有任何有权机构发布命令阻止合伙关系的生效”,但《合伙协议》其他先决条件是否满足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面评估,不排除在确保作为 SQM 股东的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考虑采取可能的行动。

此外,根据 SQM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SQM 与 Codelco 签署合伙协议之公告》,
目前无法确定执行《合伙协议》可能带来的财务影响。《合伙协议》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