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1、募集资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 2017 年配股方案已经 2017 年4 月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
5月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 关于 核 准 天齐 锂 业股 份 有 限公 司 配 股的 批 复 》( 证监 许可
[2017]2199 号)核准。本公司以配股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总股本 994,356,650 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可向全体股东配售 149,153,497 股,配售价格为 11.06
元/股。
本公司实际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为 147,696,201 股,取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33,519,983.06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04,468,927.16 元(尚未转出已以自有资金支付和应冲减溢价的募集资金费用共计人民币 1,362,400.00 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存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成
都光华支行”)开立的 7412610182200027161 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到 账 ,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成 都 分 所 出 具 的
XYZH/2017CDA20698《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由
于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到位,2018 年度以前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在中信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未开始使用。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757,910.02 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5,699,914.95 元,支付银行费用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5,664,615.27 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589.97 元(包括支付银行费用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29,479.16 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037.07 元(扣除支付抵销银行利息收入后的银行费用人民币 552.90 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180.01 元(包括支付银行费用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142.94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709.20 元(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529.19
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20,086.20 元(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45.5 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106.63 元(包括利息收入
人民币 20.43元),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2019 年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 2019 年度配股方案已经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和
《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本公司总股本 1,141,987,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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