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7 16:23:07 股吧网页版
中超控股: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9: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范志军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18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60万股。

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范 志 军

_______________

史 勤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月 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