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3,174,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901,358,228 股的 0.35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4,000 股。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概况
(一)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 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16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111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六)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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