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5 15:51:17 股吧网页版
双塔食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37)。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08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应在2024年9月5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shuangtashipin@shuangt……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