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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7 09:02:40 股吧网页版
轰动一时的沙特阿美对荣盛石化收购 背后还有内幕交易窝案 内情还原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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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动一时的沙特阿美对荣盛石化的收购,背后竟然牵出老鼠仓,怕是令人大跌眼镜。

  据中国证监会最新披露,针对4人内幕交易荣盛石化股票的调查已审理终结,该会最终决定没收4人违法所得共计356.19万元,且均处以3倍罚款,合计1120.95万元。罚单显示,4位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由罚单可知,2022年,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沙特阿美开始与荣盛控股商谈收购荣盛石化股份。当年8月25日,沙特阿美副总裁卡某尼与荣盛控股董事长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就股份买卖事宜及原油采购事宜进行合理讨论。这之后,荣盛控股副董事长项某炯、法务部总监陆某洁等人与沙特阿美并购团队初步协商交易条款。

  2023年1月4日,项某炯组建“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群成员包括荣盛石化董事会秘书全某英。而后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参会人员包括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某丽等。

  同年3月27日,荣盛石化发布《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由此,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3月27日。

  据罚单披露,受处罚内幕信息知情人分别为时任荣盛能源副总全卫军,杭州久胜基金执行总裁王仙鹏,以及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荣盛控股总裁办副主任吴妙琴。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知情人全卫军通过岳母等共计3个账户,知情人王仙鹏通过本人、妻子、父母等8个账户,周文丽使用本人及丈夫的多个账户交易荣盛石化;另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妙琴使用其本人账户买入荣盛石化。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全卫军违法所得131.57万元,并处以394.71万元罚款;没收王仙鹏违法所得162.08万元,并处以486.24万元罚款。另外,分别没收周文丽、吴妙琴违法所得31.01万元、31.53万元,均处以120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形成过程

  2022年,沙特阿美开始与荣盛控股商谈收购荣盛石化股份。通过视频会议,沙特阿美方向荣盛控股董事长李某荣提出收购荣盛石化部分股票的初步意向,并提议双方就此签订备忘录或框架性文件。

  当年8月25日,卡某尼与李某荣又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就股份买卖事宜及原油采购事宜进行合理讨论。同年12月7日,荣盛控股副董事长项某炯、法务部总监陆某洁等人与沙特阿美并购团队就交易条款初步协商。

  2023年1月4日,项某炯组建“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群成员还包括陆某洁、荣盛控股财务总监陶某乔、荣盛石化董事会秘书全某英。此日,项某炯要求全某英咨询落实信息披露及后续深交所及中国结算审批程序,要求陶某乔咨询落实接收境外资金事宜。

  紧接着,项某炯于1月24日、2月14日先后两次前往新加坡与沙特阿美方会谈,确定了原油、化学品及股份买卖等一揽子战略合作方向及协议条款。2月28日,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参会人员有陆某洁、陶某乔、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等。

  很快,中介机构在3月3日与全某英等讨论召开荣盛石化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公告事项。3月23日,荣盛控股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了关于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交易的一揽子协议。同日,荣盛石化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将于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次日,卡某尼向李某荣、项某炯提议于3月27日在北京举行战略投资签约仪式。

  2023年3月27日下午,荣盛石化发布《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中指出荣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荣盛石化10.13亿股(10%加一股股份)以24.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ramcoOverseasCompanyB.V.(沙特阿美是其唯一股东),系《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2年8月25日卡某尼与李某荣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时形成,公开于2023年3月27日。

  内幕交易涉案之全卫军

  荣盛石化董事会秘书全某英是项某炯2023年1月4日组建“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的群成员之一。这意味着,全某英不晚于该日知晓内幕信息。

  罚单指出,时任荣盛能源副总经理全卫军是全某英的哥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见面接触较多,彼此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频繁。

  证监会认为全卫军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表现有三:一)全卫军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荣盛石化,账户开立、资金变化、交易荣盛石化的时间与内幕信息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二)岳母“朱某娟”财通证券信用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开立后仅交易荣盛石化一只股票;三)全卫军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意愿强烈,交易量放大,与以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

  经查,全卫军使用岳母“朱某娟”2个证券账户通过全卫军手机号下单交易。相关银证转账使用该操作,交易资金来源为全卫军及其母亲。2023年3月22日、23日,“朱某娟”财通证券普通账户合计买入荣盛石化7.47万股,买入金额87.41万元。3月23日,该账户将所持荣盛石化全部划转至开立于3月22日的“朱某娟”财通证券信用账户。开户后,“朱某娟”财通证券信用账户单向买入荣盛石化33.87万股,买入金额413.37万元。公告后,卖出荣盛石化41.34万股,卖出金额624.47元。

  另外,陆某刚承认将“陆某刚”国信证券账户出借给全卫军,并使用全卫军手机号下单交易,全卫军承认账户资金来源于其本人,涉案交易由其本人下单交易。2023年3月2日、27日,该账户于合计买入荣盛石化4.46万股,买入金额58.68万元。公告后,卖出荣盛石化4.46万股,卖出金额67.45元。

  综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全卫军控制使用岳母等共计3个账户买入荣盛石化45.8万股,买入金额559.47万元,全部卖出金额691.91万元,获利131.57万元。

  内幕交易涉案之王仙鹏

  据另一罚单,时任杭州久胜基金执行总裁王仙鹏与全某英自2015年起认识,经常吃饭、聊天,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

  经查,王仙鹏控制使用本人以及妻子胡某倩、父亲王某田、姐姐王某宁、姐夫荀某、岳母唐某宜、堂弟王某刚等8个证券账户交易荣盛石化,下单设备为王仙鹏手机和其办公室的台式电脑,这8个证券账户的资金来源及去向主要为王仙鹏。

  2023年3月24日,“荀某”天风证券账户、“唐某宜”浙商证券账户、“王某刚”天风证券账户分别买入荣盛石化6.51万股、5.85万股、5万股,买入金额依次为77.4万元、69.38万元、59.44万元。

  2023年3月27日,“王仙鹏”东吴证券普通账户、“王仙鹏”东吴证券信用账户、“胡某倩”国联证券账户、“王某田”天风证券账户、“王某宁”天风证券账户分别买入荣盛石化4.52万股、21.11万股、6.09万股、5.2万股、6.21万股,买入金额依次为54.38万元、254.63万元、73.78万元、62.5万元、75.07万元。

  2023年3月30日,“王仙鹏”东吴证券普通账户、“王仙鹏”东吴证券信用账户、胡某倩国联证券账户、“王某田”天风证券账户、“王某宁”天风证券账户、“荀某”天风证券账户、“唐某宜”浙商证券账户、“王某刚”天风证券账户卖出所持荣盛石化全部股份,买入金额依次为66.53万元、310.12万元、89.83万元、76.7万元、91.12万元、95.62万元、86.52、73.4万元。

  综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仙鹏通过本人、妻子、父母等8个账户组累计买入荣盛石化60.49万股,买入金额726.53万元,全部卖出金额889.83万元,获利162.08万元。

  内幕交易涉案之总裁办副主任吴妙琴

  2022年12月2日,荣盛控股董事长李某荣通过微信给时任荣盛控股总裁办副主任吴妙琴发送《1201阿美核心条款》并要求打印。该条款内容为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的谈判进展,涉及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相关协议等。吴妙琴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2年12月2日知晓内幕信息。

  经查,吴妙琴使用本人海通证券账户,并通过本人手机号下单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来源为家庭自有资金。吴妙琴2023年2月8日、3月6日先后买入荣盛石化15万股、1600股,合计买入金额193.29万元。期间,吴妙琴于2月13日卖出1600股,卖出金额20672元,公告后该账户未交易荣盛石化。截至这年9月7日,该账户交易荣盛石化对应期末余股市值220.57万元,账面盈利31.52万元。

  内幕交易涉案之财务周文丽

  2023年2月28日,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周文丽参会。时任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3年2月28日知晓内幕信息。

  周文丽与倪某明是夫妻关系。周文丽使用“周文丽”华西证券普通账户、“周文丽”华西证券信用账户、“周文丽”国信证券账户、“倪某明”中信证券账户,并通过周文丽手机号码下单,账户中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家庭自有资金。2023年3月23日至27日,周文丽买入荣盛石化10.71万股,买入金额126.86万元,公告后卖出10.71万股,卖出金额158.08万元,获利31.01万元。

  证监会认为,周文丽上述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文丽交易荣盛石化金额明显大于同期交易其他股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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