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8 月 15 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向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 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前,陈阳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27%股权,刘江先生持有倍有智能1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不再持有倍有智能股权,许明哲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4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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