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19:15:08 股吧网页版
利源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选举许明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明哲

成员:刘树茂、江泽利(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员:高云辉、江泽利(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员:刘树茂、杜婕(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独立董事)

成员:许明哲、吴吉林(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刘树茂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聘任王占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聘任董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树茂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占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金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金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