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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7:07:06 股吧网页版
协鑫集成: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7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8.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苏州”或“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不可
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公司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担保书》,为公司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供应链服务合作协议》、《最高额质押合同》、《租赁协议》、《采购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25,500 万元。

3、公司与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甲方”)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绿能科技”)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5,611.96 万元。

4、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签署《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或“芜湖协鑫”)与出租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租赁物本金为人民币 10,385.9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崔晓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
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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