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9:13:52 股吧网页版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蔡小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蔡小如:

经查,你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你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减持达华智能

股份累计 1,199.1522 万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1%,但你未按照规定披露公
告,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截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你持有达
华智能的股份比例降至 7.22%,与最近一次(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简式权益
变动书》时的持股比例 12.23%相比,持股变动已达 5%,但你未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随后仍继续减持至 7.20%,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应改正上述减持中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所涉及的主体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