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4 19:07:19 股吧网页版
副总经理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 新时达称不涉及公司及其他董监高
来源:中国经营网


K图 002527_0

  从离职员工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到副总经理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527.SZ,以下简称“新时达”)围绕公司治理牵出的案件进一步升级。

  日前,新时达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辛海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金辛海涉及的案件源于新时达此前一场内外部管控“核查”,其间发现或存在有离职员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新时达因此报案,随着调查发现案件涉及金辛海。

  就相应事项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当期或往期业绩真实性及信披准确性等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新时达证券部采访。对方表示当前案件仍在侦查阶段,无法对此进行判断,离职员工相应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及其他董监高。

  副总经理被拘留

  资料显示,新时达主营业务为电梯控制产品及系统业务、机器人产品及系统业务、控制与驱动产品及系统业务。

  该公司自称其是为数不多通过控制器切入机器人本体的厂家,工业机器人产品主要有多关节型机器人和SCARA机器人两大品类。其中,SCARA是指一种圆柱坐标型的工业机器人,具有三个旋转关节和一个移动关节,旋转关节轴线相互平行,可在平面内进行定位和定向,移动关节用于完成末端件在垂直于平面的运动。

  对于此次副总经理被拘留的原因,新时达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了内外部管控。在此过程中,发现或存在有离职员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利益,公司搜集、掌握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进行报案。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案件涉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辛海。

  “现在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也希望公司保持低调,事情还处于保密阶段,因此我这边还不清楚具体情况。离职员工情形是其在外面的(行为),不涉及上市公司及其他董监高。”新时达方面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公司加大了内外部管控,在此过程中查到了相应情形并报案,目前拘留的人里除公告提及的副总经理一位董事外,不涉及其他人,并且相应事项是公司主动去处理的,因此不涉及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金辛海曾于2022年8月起担任新时达总经理,于2023年9月辞去该职务,辞职后金辛海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继续担任非独立董事。金辛海辞任总经理后,新时达聘任梁锐为公司总经理,由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简历显示,梁锐有多年机器人业务从业经验。

  无法判断是否影响公司业绩及信披

  对于副总经理被拘留一事的影响,新时达在公告中表示,金辛海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已对其分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的其他董事均可正常履职,在金辛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不会影响到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决议生效。

  “该案件现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新时达方面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离职员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是指何情形?相应案件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当期或往期业绩真实性及信披准确性?就相应问题,记者致电新时达证券部采访。“案件还在侦查中,相关人员到底是怎么样的罪名,涉案金额是多少,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等这些都还没办法判断。”对方表示,是否影响业绩真实性,公司内部目前没办法根据已获取到的(信息)去判断,需要等到案件有一定进展后,再作出判断。

  “就目前公司掌握资料判断是否需要就业绩真实性影响方面提示相应风险问题,目前判断下来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要等公检法对案件最终的判决,我们才会去和会计师事务所所一起去判断这个情况。”上述人员先是表示“可能性不大”,随后又表示目前无法下定论,具体情况需要请示董秘后回复。最终对方回复称当前公司处于静默期,不方便接受采访。

  “由于公安机关仍在侦查过程中,对相关违法犯罪问题还没有最终结论。因此上市公司目前无法分析判断相应情形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具体情况,包括在哪些方面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如何以及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影响程度等。”知名财税专家、注册会计师刘志耕认为,目前来看,相应情形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或信披的准确性等尚难判断,上市公司可以暂时不用就此进行提示性披露。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