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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7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6 月 25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7)。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71)、《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韩录云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韩录云女士提请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包括《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1 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录云女士,现持有公司 8.80%的股份,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列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议程。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原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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