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8:33:10 股吧网页版
南方精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2023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收入( 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5,444.33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6,062.01万元。

2023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9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入 9,271.1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倪新浩,男,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衡事务所合伙人。倪新浩于 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已签署 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培,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超过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天衡执业、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伦虎,男,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衡事务所合伙人。鲍伦虎于 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超过 3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有1次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支付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