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18:10:56 股吧网页版
惠博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6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2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523,81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6,857,772 股的 38.891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87,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6,857,772 股的 2.8501%。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8,786,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6,857,772股的37.77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7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2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6,857,772 股的1.1156%。

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250,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1%;反对 1,9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1%;弃权 58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5,826,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81%;反对 1,97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55%;弃权 585,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321,7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6%;反对 1,9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738%;弃权 532,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5,897,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34%;反对 1,9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01%;弃权 532,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