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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6 18:08:03 股吧网页版
徐家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5,76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5,76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 月13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 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0 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2 08*****878 上海商投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769 上海汇鑫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 9 楼
咨询联系人:庞维聆、谢云晴

咨询电话:021-64269999;021-64269991 传真电话:021-642697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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