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6:23:05 股吧网页版
百润股份: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10 元/股(含 39.10 元/股),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
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 证 券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报 》 《中国 证 券报 》 及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4,66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9,690,955 股的 0.4447%,最高成交价为 24.5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7.72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100,007,836.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