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6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第九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谢宏、陈玉泉、李晓京、金志强、燕道宣
独立董事:俞春萍、胡军辉、黄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
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3 人):俞春萍、胡军辉、李晓京。其中,俞春萍为主任委
员;
2、提名委员会(3 人):胡军辉、黄恺、谢宏。其中,胡军辉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胡军辉、俞春萍、金志强。其中,胡军辉为
4、战略委员会(7 人):谢宏、俞春萍、胡军辉、黄恺、陈玉泉、金志强、
燕道宣。其中,谢宏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谢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1)谢宏,男,1965年出生,双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创建贝因美,本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金色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必美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智慧云饮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美食新零售有限公司监事、伊贝智能(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关系外,谢宏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宏通过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0,629,471股股份。2021年9月27日,公司谢宏先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1年1月16日,公司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0万元至8,000万元。4月13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32,768.12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32,427.99万元。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5.3.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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