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7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5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对近三年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检查,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
人还是代理人。2024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将 2021 年相关贸易业务、2022 年至
2023 年 9 月线上流量投放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前期,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已对部分贸易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
更正为“净额法”,并更正 2022 年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及 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中相关项目。
请你公司:
(一)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型、业务开展时间、是否为 2023 年新增业务、业务模式、贸易业务及线上流量投放业务主要合同条款、公司在相关业务中的权利与责任、是否存在真实货物流转、前期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前期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报告期改按净额法对销售收入进行确认的原因等;
公司回复: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业务为 2021 年度贸易业务及 2022 年至
2023 年 9 月线上流量投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 是否存在
前期收入确 前期成本确 前期收入确认
业务类型 2023 年新 业务模式 真实货物 业务归属期间
认金额 认金额 方法
增业务 流转
基于自身在国内外乳制品原料市场积累
的供应链资源,公司在原料贸易市场中 第四季度 19,567.63 19,410.11
2021
贸易业务 否 寻找价格较低的乳粉贸易商,采购并销 是 总额法
年度
售给其他乳粉需求公司,交易周期较 合计 19,567.63 19,410.11
短。
第一季度 6,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