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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7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前期已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4,800 万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7%,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质押/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79,105,1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函告,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其关联方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恢复执行通知书》〔(2023)
浙 01 执 80 号〕、《网络拍卖告知书》〔(2023)浙 01 执 80 号〕。因执行案件需要,
杭州中院近期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的 4800 万股股权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评估价为 201,600,000 元.
相关债权债务涉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暨部分质押
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
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将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司法拍卖 本次司法拍 是否为
股东名称 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有表 卖占公司总 限售股 拍卖机关 原因
致行动人 (股) 决权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贝因美集团 是 48,000,000 0% 4.44% 否 浙江省杭
海南金桔投资 州市中级 司法
合伙企业(有 控股股东之 - 100% - - 人民法院 执行
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合计 - 48,000,000 26.57% 4.44% 否 - -
本次司法拍卖涉及的股份系贝因美集团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将表决权委托予
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前期已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4,800 万股。根据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该公司
将与贝因美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直至贝因美集团对标的股份进行依法处分且
该等股票不再登记至贝因美集团名下之日止。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海南金桔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拥有上述股份的表决权,也不再是贝因美集团的一
致行动人。
2、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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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