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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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BJAA5B035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清新环境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清新环境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清新环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BJAA5B035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48,97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579,999,997.1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3,610,894.29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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