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浪)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成为第六届独立
董事,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浪,出生于 1979 年 1 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
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部门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5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7 7 7 0 0 否 2 3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组织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审议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通过视频会议、现场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调研,对公司进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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