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骆建华)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骆建华,出生于 1964 年 6 月,无党派人士,本科,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长期居留权。现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14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63 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14 14 14 0 0 否 4 4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会议研讨分析环保行业形势,总结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 2023 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切实履行了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
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调研,对公司进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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