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北京商报
8月6日晚间,清新环境(002573)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清新环境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净利润为1.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清新环境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邹艾艾作为董事长、李其林作为总裁、王斯淳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清新环境及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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