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 案)》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6、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或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以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12.35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0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963.46 万份股票期权。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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