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9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2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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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17447 号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能达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能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海能达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描述了
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后简称“美国法院”或“一审法院”)临时禁止海能达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禁售令的情况及海能达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海能达公司已撤销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简称“深圳中院”)诉请其全新设计开发的 H 系
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以及
MOTOROLA SOLUTIONS, INC.,)商业秘密和版权的起诉,同时产品禁售令已被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后简称“上诉法院”或“二审法院”)暂停执行。上诉法院在判令中认为,公司已经表现出遵守美国法院命令的意愿,继续施加制裁措施已经失去了强制性而变成了惩罚性措施,不应该继续实施禁令,并且,公司已经证明在获得深圳中院口头撤诉裁定后,其针对撤销禁令的上诉主张很可能取得成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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