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153,390,342.00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6,609,658.00 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年 6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 393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1
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28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9,999,993.14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生的费用 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7,939,377.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 7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 4614 号《验资报告》。
(三)2017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55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117,0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62
元。截止 2017 年 3 月10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
人民币 32,427,116.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67,572,876.2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2,117,039.00 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1,733,773.5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97,189,610.81 元。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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