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实施
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2023 年 6 月 28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2024 年
6 月 25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拟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价
格从 6.98 元/股调整为 6.45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拟
回购注销第三个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 505.6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曹薇、邹雪梅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5.678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52,485,496 股变更为
1,147,428,712 股。注册资本由 1,152,485,496 元人民币变更为 1,147,428,712 元人
民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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