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5.678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52,485,496 股变更为
1,147,428,712 股。注册资本由 1,152,485,496 元人民币变更为 1,147,428,712 元人
民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
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2,485,496 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7,428,712 元。
原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2,485,4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1,152,485,496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7,428,71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1,147,428,712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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