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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6:23:27 股吧网页版
奥拓电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摘要

二零二四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51,544,156 股的 0.92%;其中首
次授予 500 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 83.33%,预留授予 100 万份,占本次股票
期权授予总量的 16.67%。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权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6.93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6.93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90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
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权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股票期权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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