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02:13:51 股吧网页版
瑞康医药: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0,398,3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非交易过户
的方式过户至“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3.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
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不含预留部分,下同)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解锁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各持有人在考核年度(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其持有份额的解锁和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在锁定期内。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经公司内部沟通,若继续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
于终止实施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和财产分配的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实施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李喆先生、杨博先生、张寿凯先
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四)监事会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