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你好,新《公司法》正式生效,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取消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的法定限制,为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绩优公司实施分红提供了便利。公司是否及时响应政策,修改公司章程,为后续分红,铺平道路?
ST八菱: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尽快修改公司章程,完善相关条款,并且努力经营,提升业绩,积极创造回报股东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尽快修改公司章程,完善相关条款,并且努力经营,提升业绩,积极创造回报股东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05 16:04:02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