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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6 20:21:52 股吧网页版
海南瑞泽:关于公司大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3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2 月 17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南瑞泽”)收到公司大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转来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3〕吉 24 民初 23 号〔、2023〕
吉 24 民初 24 号、〔2023〕吉 24 民初 25 号),因大兴集团、三亚四季海庭酒店
有限公司、三亚六和铱海投资有限公司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延边银行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见《关于公司大股东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大兴集团的通知,获悉大兴集团收到延
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吉 24 民初 23
号、〔2023〕吉 24 民初 24 号、〔2023〕吉 24 民初 25 号),判令被告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延边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令原告就被告大兴集团提供的其持有的海南瑞泽(股票代码 002596)共计 8,013 万股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在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及其他。具体内容见《关于公司大股东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大兴集团的通知,获悉大兴集团收到吉
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24执50号《执行通知书》,其所对应《民事判决书》为〔2023〕吉 24 民初 2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六和
铱海投资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德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前述法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企业。)

关于申请执行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六和铱海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三亚海德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被执行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962亿元及利息22,555,312.48元(暂计算至2022年12月20日,之后利息按照逾期月利率9.375‰计算至本息还清时止)、迟延履行金;

2、申请执行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被执行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名下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35号四季龙湾酒店(不含负二层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26,839.45㎡,土地使用权面积7,269.14㎡,不动产权证号: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3456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申请执行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被执行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持有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96)共2,700万股股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在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执行人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六和铱海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德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对上述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案件一审受理费1,635,577元(原告已预交),二审受理费21,46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62,043元,由被执行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六和铱海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德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张海林、冯葵兴、张艺林、陈月红负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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