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2 19:48:04 股吧网页版
海南瑞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5 月 22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1 年 4 月 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
栏、公司内部宣传显示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21 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2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1,92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86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办理完成。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6日办理完成。

8、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
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1 日)起,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