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 荐人(主承 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 〇 二四年九月
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接受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领益智造”)的委托,担任领益智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人,邢永哲、张贵阳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
三、保荐人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4
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4
五、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六、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11
七、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2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14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4
二、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5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5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5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7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
件...... 18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22
六、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要评价...... 33
第 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国泰君安指定邢永哲、张贵阳作为领益智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
邢永哲先生,现任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曾主持或参与主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小板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小板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小板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主板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深圳
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2022 年 1 月 12 日,中国证
监会出具《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安定、邢永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3号),对邢永哲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除此以外,邢永哲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贵阳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会计专业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中小板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主板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小板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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