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2.10
元/股(含);
(4)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人民币32.1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3,115,265股至6,230,5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0.13%至0.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在回购期间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关于在未来六个月的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2.1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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