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8:21:06 股吧网页版
世纪华通: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信息”)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其资金
计划安排,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蓝沙信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张江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373.06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00 号 401-1 室

4、法定代表人:江明烨

5、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零的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蓝沙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100%股权,盛趣科技持有蓝沙信息95%股权,盛趣科技持有上海梦幻国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梦幻国度”)100%股权;上海梦幻国度持有蓝沙信息5%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总 额为 844,904,256.81 元 , 负 债总 额 为
561,303,878.67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283,600,378.14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08,892,295.95元,利润总额为74,807,683.46元,净利润为75,953,570.34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1,063,434,467.22 元,负债总额为
738,514,053.20 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324,920,414.02 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743,238,225.89 元,利润总额为 41,320,035.88 元,净利润为
41,320,035.8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蓝沙信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最新信用等级:无。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

保证人(乙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双方拟签署的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故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蓝沙信息提供担保,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