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通
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梁喆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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