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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20:49:43 股吧网页版
东方精工: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圣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东圣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圣先行”)和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青海普仁”),拟自本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起,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股份不超过 11,977,159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东圣先行和青海普仁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东圣先行、青海普仁。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东圣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5,748,587 股,持股比例 2.93%;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628,340 股,持股比例 2.18%。东圣先行与青海普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1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东圣先行、青海普仁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17 年实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东圣先行和青海普仁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11,977,15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

东圣先行与青海普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止)。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2016年,东方精工与东圣先行(原“北大先行”)、青海普仁以及其他三位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原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东圣先行(原“北大先行”)、青海普仁作为普莱德原股东,对以持有普莱德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东方精工股份作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

对象 以持有的普莱德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1、若普莱德2016年、2017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
扣非后净利润,或者普莱德2016年、2017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
东圣先行(原 “北 低于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但已履行完毕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
大先行”) 以持有普莱德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东方精工股份中的40%,在扣除已
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后可以解
禁;

对象 以持有的普莱德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2、若普莱德2016年、2017年、2018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或者普莱德2016年、2017年、2018年累计实
际扣非后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但已履行完毕对应的业
绩补偿义务,以持有普莱德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东方精工股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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