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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奥佳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奥佳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奥佳华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00,000,000 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 1,200 万张。
扣除承销费用 11,6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188,400,000 元,已由方正
承销保荐于 2020 年 3 月 2 日汇入奥佳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400,000 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826,415.09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 号”《验资报告》。
“奥佳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奥佳转债”存续的
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二、“奥佳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奥佳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
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9.45 元/股的 70%
(即 6.62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奥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奥佳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0%(“奥佳转债”第五个计息年度,即 2024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t=141 天(2024 年 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算头不
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80%×141/365=0.695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奥佳转债”本次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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