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 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俊超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84,512,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09%。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31,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47%;(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2,280,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762%。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02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9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王骏、王朕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4,26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7%;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6,772,4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93%;
反对 25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0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26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7%;
反对 2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6,772,4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93%;
反对 25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0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26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7%;
反对 2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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