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 1.0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 1.0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 4.11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 4.11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 4.12 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 4.12 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及第 5.21 条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
...... 财务资助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 4.12 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 4.12 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应 分之二以上通过。
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二以上通过。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 4.26 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 4.26 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
第 4.46 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 第 4.46 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
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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