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浙江省市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浙江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3092046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309204660。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 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三)本章程的修改;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产 30%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项。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
监事组成。 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1/3,即 1 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产生。 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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